老師與女生性交12次 法官認定兩情相悅判其無罪
2014-02-04 16:04:11來源:中新網 作者:
已婚嚴姓中校,被控年多前在桃園1所高中任教官時,藉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機會,脅迫社團成員、高三女學生到汽車旅館性交12次。案經少女父親提告妨害性自主,但最高法院根據2人大量親密簡訊及臉書對話和通聯紀錄,認定是兩情相悅,判嚴男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是由高中女生的父親,在女兒房間無意發(fā)現嚴寫的情書后,前年9月才帶著女兒驗傷提告。女方曾為此自責并陳述“我會忍不住想他,很自責沒收好被父親發(fā)現。”另嚴還曾傳訊息給女方說:“我很喜歡跟你做愛…是因為我真的很愛你…很喜歡那份親密到不能再親密的感覺…”,結果女學生回復:“刺激吧”、“謝謝你愛我,你的愛也讓我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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