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公告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fā)〔2013〕401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黔西南州2024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期注冊范圍
興義市、興仁市、安龍縣、貞豐縣、冊亨縣所轄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應按照相關要求向任職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定期注冊(包含往年開展定期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今年已達到注冊合格條件的人員)。
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有誤人員要及時向發(fā)證機關提出變更歷史證書信息申請,完成教師資格證書信息變更,待教師資格證書信息變更正確后再參加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二、定期注冊時間及安排
(一)網上申報時間段:即日起-2024年11月8日,各有關教育局要及時組織符合本次注冊條件的在編在崗教師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定期注冊網上申報,可通過網站首頁“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定期注冊報名。
(二)定期注冊初審時間段: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5日,縣級教育局收集注冊申報材料,對符合注冊條件人員完成教師資格注冊網上確認工作。
(三)定期注冊復審時間段: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0日,州教育局對各縣(市)教育局提供的所有材料進行復審。
(四)定期注冊終審時間段: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8日,省教育廳對本年度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人員進行終審。
(五)定期注冊蓋章時間段: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各有關教育局完成證書注冊蓋章。
(六)上報定期注冊工作總結時間:2024年12月25日前,各縣(市)教育局對本年度定期注冊工作進行總結,并將總結材料報送至州教育局。
三、定期注冊要求
(一)申請定期注冊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2.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3.有良好的師德素養(yǎng);
4.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申請定期注冊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門存檔,一份裝入本人人事檔案);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復印件存檔;
3.任教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錄用)合同或人事部門頒發(fā)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學校頒發(fā)的聘任證書復印件;
4.該注冊周期內各年度考核證明(首次注冊提供上一年度考核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身心健康證明(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6.無犯罪記錄證明。各縣(市)教育局應按照《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yè)限制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黔檢會〔2019〕9號)和貴州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要求,對注冊人員進行審查,定期注冊人員有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的,不得注冊,并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進行處理。
(三)對“一人多證”“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證不一”等情形的人員,辦理定期注冊人員按下列辦法執(zhí)行:
1.“一人多證”即一人擁有兩本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對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2.“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的,在單一學段任教的按現學段任教學科注冊;在九年一貫制學;蛲耆袑W等兩學段并存的學校任教,且教學人員在兩學段均承擔學科教學的情況下,凡在該校曾從事過所持教師資格證書種類一致學科的教育教學的,可按所持教師資格種類注冊。
3.對“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的,在試點工作啟動前已經成為所任教學校在編在崗教師的,可對所持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但需限期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或調整到相應學段任教。在下一次定期注冊時,仍不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調整到相應學段任教,否則暫緩注冊。其他持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人員,定期注冊時應給予暫緩注冊結論。
4.對“科證不一”的,即現任教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任教學科不一致的,只能按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進行注冊。
5.對具有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教師在普通高中學校任教的,可互相通用,按申請人的申請類別注冊。
來源:黔西南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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