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謙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4年4月19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謙受賄一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張謙利用擔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州委常委、秘書長、州委辦公室主任,六盤水市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土地審批、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48萬余元,其中169萬余元未實際取得。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謙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張謙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來源: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動靜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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