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對殘疾大學新生每人一次性資助2000元
黔西南州對2020年錄取大學的殘疾大學新生每人一次性資助2000元,對殘疾人在校大學生(含在校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且無工資性收入的殘疾人大學生)每人每學年資助學費2000元,對殘疾人研究生按每人每學年資助學費4000元,學費資助年限從申請日期起算至畢業(yè)日期結(jié)束。
為進一步促進全州殘疾人教育扶貧工作,緩解家庭困難殘疾大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大學生的教育負擔,改善其就學條件和在校生活狀態(tài),黔西南州根據(jù)《省殘聯(lián)關(guān)于印發(fā)<貴州省“圓夢大學勵志成才”殘疾大學新生陽光助學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關(guān)于規(guī)范殘疾人學生和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學生助學補助工作的通知》,對具有黔西南州各縣(市、新區(qū))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參加統(tǒng)招考試并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殘疾人在校大學生(含本科生、?粕、高等職業(yè)教育學生),全日制就讀且無工資性收入的殘疾人研究生(碩、博士研究生);具有黔西南州各縣(市、新區(qū))戶籍、父母一方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參加2020年統(tǒng)招考試的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大學生;在校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且無工資性收入的殘疾人大學生;符合以上條件,但父母屬于行政企事業(yè)單位(不包括困難企業(yè))的職工,不享受本助學補助。
此次補助需提供殘疾人大學生、研究生提交入學錄取通知書或在校學習證明、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殘疾人證》、學費發(fā)票等原件及復印件;生活困難殘疾人子女學生,提交入學錄取通知書或在校學習學習的證明、學費發(fā)票、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父(母)《殘疾人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難補助或低收入認定的有關(guān)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填寫相關(guān)申請表,申請審批符合件條給予資助。
(吳古昌)
責編:蔡榮濤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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