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府試院發(fā)掘保護及其歷史作用
道光興義府試院總圖(載咸豐《興義府志》)
安龍景氏后人、吉林省文聯原副主席景喜猷題寫的“興義府試院”門額 陶昌武 攝
發(fā)掘清理前的興義府試院號舍區(qū)
概況
興義府試院位于安龍縣城老城區(qū)南面的桅峰山下,始建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興義府知府張锳(張之洞之父)倡建,是貴州省唯一遺存下來的一處封建科舉考試場所,為清代一段時期盤江流域諸縣學子參加府試(即考秀才)之地,在黔、滇、桂交界地區(qū)享有盛名。據《興義府志》記載,安龍最早的試院于清雍正九年(1793),由貴州巡撫張廣泗上疏請建,知府黃世文建于府署東側。后遷到東門外大佛山麓。嘉慶二年(1797)毀于兵事,五年(1800)知府陳熙蕃復建于城北三里處。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張锳認為“郡之舊試院,制庳陋,號舍少,不足以容多士;墻垣卑,不足以嚴關防”,故在城內重建試院,即為現址。
重建后的試院稱“興義府試院”,“歷時一年試院建成,有大小房屋209間,共耗資白銀30800多兩”。該建筑集講學、考試、游覽、休閑娛樂等功能為一體,分東路、中路、西路三條軸線。中路原有左右轅門、告示房、旗桿、鼓吹亭、石牌坊、萬壽宮、提調所、府學公所、各學公所、看役所、稟報公所、巡捕看役所、頭門、官廳、龍門、魁星閣、號舍、廁所、大堂、官廳、宅門、穿堂、二堂。東路原有園林、紅杏山房、曲廊、納旭亭、他山樓、蕉雨軒、雙清廠、半船。西路原有南北靜室、廚房、廁(側?)樓、回廊、植桂軒、戲臺、涼亭、穿堂(意舟)、書室(芝蘭室)、聘懷樓、觀海樓、天香閣等建筑,號稱“甲天下”。
興義府試院為什么在安龍而不在今天的興義?這得從安龍的建制沿革說起。春秋時隸屬牂牁國;戰(zhàn)國時隸屬夜郎國;宋寶祐元年(1253)置安隆洞;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安隆千戶所,明永歷六年、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永歷皇帝朱由榔遷居安隆后改安隆千戶所為安龍府,意為安置朱由榔這位“真龍?zhí)熳?rdquo;;清順治十五年(1658)改為安籠所,康熙六年(1667)置南籠廳,雍正五年(1727)設南籠府,嘉慶二年(1797)更名為興義府;中華民國二年(1913)廢府設縣名為南籠縣,1922年11月19日更名安龍縣至今。從建置沿革不難看出,自永歷帝遷居安龍后,安龍自明末至整個清代都是黔西南的政治、經濟、軍事中心,因此,興義府試院在今天的安龍縣而不在興義市(清嘉慶二年置興義縣)。
保護維修情況
清咸同年間,興義府張凌翔馬河圖率府城回民起義時,試院大部分被毀。光緒十五年(1889),知府鄒元吉倡議修復,基本恢復舊觀。后科舉廢,考試停,試院未能竣工,漸傾圮。民國元年(1912)在試院遺址上籌建中學,十五年(1926)建成盤江中學,后改為安龍中學;民國26年(1937)在議事亭東側建“安龍縣幼稚園”,即今“植桂軒”。
自試院建成以來,因多次遭遇戰(zhàn)爭損壞和人為改造、年久失修等,多數單體建筑已坍塌或被拆除,建筑的裝修及裝飾構件,甚至梁架結構、墻體等都有很大程度上的改變、損壞或佚失,僅存大堂、二堂、議事亭、紅樓(植桂軒)、香濤(張之洞)讀書屋、他山(李他山)樓等建筑,建筑面積約1500平方米,占地面積約12000平方米。由于興義府試院是貴州省唯一遺存下來的一處封建科舉考試場所,建筑布局考究,是研究貴州教育和我國科舉考試制度的重要場所,1999年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二十世紀80年代,興義府試院移交文物部門管理。1988年對二堂進行搶險維修,2004年省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對興義府試院實地考察、勘測,設計制作《安龍興義府試院修復工程設計方案》,并通過了省文物局審批。根據審批方案,省文物局先后撥款對興義府試院大堂、二堂、議事亭、植桂軒、后東西官廳等進行整體維修,擬恢復試院主體建筑。
2005年起,逐步對興義府試院進行保護維修,已修繕的單體建筑有大堂、二堂、議事廳、后東西官廳、植桂軒等。2011年4月初,在興義府試院維修施工中,意外掘出號舍(考棚)基址。鑒于這一發(fā)現的重要性,省文物局委派貴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專家組于2011年6月16日至7月4日對試院舊址展開搶救性清理,揭露面積1600余平方米,由老至新共清現3組不同時期的石砌基礎遺跡,即早期民宅、試院部分已毀建筑及試院廢棄后的民國建筑遺跡。
早期民宅遺跡——在試院東號舍的中部偏北處,發(fā)現建筑遺跡一組,含石墻、排水溝(暗溝)、石墁地面和柱頂石等,局部還殘存灰燼。東號舍的檻墻墻基恰好打破該建筑的一條東西向排水溝。殘墻兩道,均南北向;墻之內側,各遺柱頂石1通,面徑均0.34米。東柱頂石的南北二側鑿有淺槽。排水溝北側,殘存部分石鋪地面,與試院甬路和長廊大致在同一水平面上,用材較后者略顯規(guī)整,這應是一組早于現存試院基址的遺跡。西號舍檻墻打破了另一組早期遺跡,系一片石墁地面。其西段較規(guī)整,呈長方形,長2.6米、寬1.3米,可能為門道;東段疊壓在西長廊下。兩層石鋪地面的相對高差為0.15米。這也可能為試院之前的民宅地面。此外,尚有多處遺有較試院為早的殘墻。
這些遺跡與《興義府志》記載,張锳建試院時曾“爰于舊東門內經歷署右、書院左,購民宅十余區(qū),鳩工庀材”“采買城內民房二十余處,地基一區(qū)”等記載相吻合,應為早期民宅遺跡。
興義府試院部分建筑遺跡——本次清現的試院遺存有魁星閣、甬路、石欄、長廊和東、西號舍等建筑遺跡。
魁星閣——居于遺址最北端,僅存臺基。臺基平面呈“凸”字形,由一近方形的臺基及其兩側的附屬物構成。方形臺基南北長(含外墻)7.9米、東西寬7.5米。兩側的附屬物基址亦方形,長寬均2.5米。附屬建筑的外側各有暗溝一條,將魁星閣兩側散水上的積水向北排出。已暴露的排水溝長3.6米、寬0.28、深0.2米。兩側的附屬建筑或為門道。
閣之東西兩側(自附屬建筑以南)為石鋪散水?情w的臺面高出散水面約0.4米。其上鋪有加工整齊的方形或長方形石板,多數尚存。石板大小不等,多0.7米見方,厚0.06米。
臺面東南角遺有柱頂石1方,方座,承九棱形柱,上托鼓形礎,鼓上飾圓圈紋一周。通高0.35米、鼓面直徑0.34米。其下有方形磉墩,邊長約0.5米。方形臺基四角目前遺有此類磉墩12個,其中東南角4個、西南角4個、東北角2個、西北角2個;原應每角4個。
閣基正南遺石階一級,長2.9米、寬0.38米、高0.2米。其北側對稱位置,存有部分石鋪地面。
甬路——魁星閣南,系通向大堂的南北向甬路。長約50米、寬6.4米。
甬路以不規(guī)則石板鋪墁。墁地石板大小不等,表面未經加工,大者0.7米見方,一般厚0.06米。目前僅局部有保存,其用材與鋪砌方式,較魁星閣內地面顯得粗糙一些。
石欄——甬路兩側,各有南北向石欄一道!杜d義府志》記載:“(號)舍外石欄二道界之。”
石欄原應與甬路等長,即約50米。今僅局部地點存地栿石4段,較長一段長6.3米,由幾截拼接而成。
石欄地栿長短不一,寬約0.38米、厚0.1米。其向上一面鑿有菱形或方形孔,孔深0.04-0.08米、邊長0.18—0.28米?變仍迨瘷跅U,上復覆與地栿相同的條石,遂成石欄。今尚存的半山亭石欄也采用了這種做法。
長廊(散水)——石欄外、號舍內為南北向長廊,東西各一道。
長廊寬2.3—2.4米、長約55米。今僅魁星閣附近地段保存較好。長廊地面墁不規(guī)則石板,與甬路同,且在同一平面上。
長廊寬逾2米,號舍挑檐因此很難將其完全覆蓋,可能僅及一半,因此該長廊應亦兼有散水的功能,將雨水向北從魁星閣兩側的暗溝中排出。
號舍——長廊外的東、西號舍,系兩列南北向長房,F僅存部分石砌墻基及磉墩。
號舍北山墻與魁星閣臺基北端平齊,檻墻與魁星閣兩側附屬建筑相接。南端檻墻基部分疊于今大堂下,南山墻的大部分疊于新近復建的后東、西官廳下。墻基寬0.7—1米,保存較好處殘高0.8米。部分墻基被民國時期建筑借用。
據此復原的號舍南北長57.5米、進深8.3米。號舍內地面原應高于舍外的長廊和甬路地面(這樣方能防止雨水注入考棚內),正因此故,舍內地面已全被破壞,號舍的內部結構遂無從詳知。從甬路、長廊和魁星閣內地面均鋪有石板看,號舍內原也應為石鋪地面。
號舍后檐墻和檻墻的墻基內側,尚殘存方形石堆13個,其中東號舍后檐墻3個,檻墻8個,西號舍檻墻2個,后檐墻無存。石堆系掘坑后,填石而成,大小相仿,邊長0.6—0.8米。殘存的部分石堆對稱分布(每一號舍內對稱,東西號舍亦對稱),連續(xù)兩個石堆間的距離相等,為2.9米。此應為柱頂石下的磉墩,防止地面下陷。據此規(guī)律復原的磉墩,每舍15組30個,其上所承的木柱將東、西號舍各分為15楹。此數恰與《興義府志》“左右號舍三十楹”的記載相符。
現存的每組磉墩之間,未再見石堆。處于同一水平高度的前后檐柱下磉墩尚在,獨中柱下磉墩無存,只存在兩種可能:一是中柱下本不設磉墩;二是號舍不立中柱。后者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只是對所用木材的要求更高(梁長需達8米以上),房屋的穩(wěn)固性也會因此而受到一定影響,但這種結構似符合《興義府志》中號舍“一律寬大”“可容一千二百人”“平時課書院士子”的記載。由于屋內地面已經被毀,號舍的詳細結構已很難復原如初。
民國建筑遺存——清理出東西向建筑3組,疊壓或打破南北向試院基址。其中兩組規(guī)模相當,各由兩座長方形基礎及框于其外的長方形石墻組成,平面略呈“日”字形,中央為南北向通道,南北兩側有石階;窎|西通長32米、南北寬12.5米。其年代應該相同。試院大堂前的一組東西向建筑規(guī)模略小,且無外墻。其年代可能略晚。3組建筑的部分南北向墻基,盡可能借用了號舍的基礎。墻體的部分石材,甚至直接拆自試院,有地栿石、石欄桿、六棱形帶銘文石柱等。
據民國十年(1921)宋紹錫編纂的《南籠續(xù)志》卷十二載:試院在科舉廢除后,“年久失修,屋漸傾敗。民國元年,府城兩議會朱煥章、張德銘等議辦中學,咨請官廳,就試院基址改建。業(yè)經庀材鳩工,從事修筑。旋以吾郡改制,無人附學,獨力難支,遂行中輟。近聞八屬同鄉(xiāng)在省商決,仍以就此合辦中學為宜。議有成規(guī),行將舉辦,吾其拭目俟之矣。”也就是說,試院舊址在民國元年(1912),即辟作中學校址,后因故停辦,民國十年前后又重啟。該中學即后來的盤江中學,今安龍一中的前身。大堂前空地,施工前為安龍一中和安龍一小合用的操場。因此,3組東西向建筑應系民國元年(1912)以來,就試院基址改建的盤江中學校舍的基礎。從其保存了南北向通道看,明顯受到了試院布局的影響。
以上遺跡的清現,證實了文獻資料的真實性,與《興義府志》記載的興義府試院布局基本一致,基本摸清了該建筑的總體布局特征,理順了不同時期建筑的特點,為進一步修改《興義府試院維修設計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據。
興義府試院在貴州西南部教育中的作用
通過對興義府試院的保護維修和發(fā)掘,并與《興義府志》等文獻資料相結合,從其變遷的過程充分展示了其在興義府乃至貴州西南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興義府試院是清代貴州西南部教育的龍頭基地。清代的貴州西南部受地域影響,教育相對滯后,早期教育以私塾、書院為主,自明嘉靖十一年(1532)安南(今晴隆縣)梁森考取進士、明宣德四年(1433)普安衛(wèi)(今普安縣)劉瑄考取舉人后,轄區(qū)內教育漸興。一段時期內,書院成為“栽成文士,為國儲才”的重要場所,轄區(qū)內書院頻設,著名的有九峰書院、桅峰書院、珠泉書院、筆山書院、盤水書院、蓮城書院等,但各自為陣、各施其教。道光二十二年(1842)興義府試院建成后,集考試和教學功能為一體,每兩年舉行一次府試,貴州西南部的盤江八屬學子不再到周邊郡府合棚就考,均在此參加府試;平常則是府學所在地,張锳聘用經驗、學識淵博的人士任教,籌備專門的試費和學田,使之成為轄區(qū)內學子向往的教育殿堂,為公辦教育打下良好基礎,并吸納了大量私塾、書院的優(yōu)秀學子。民國元年(1912),興義府試院辟作國立盤江中學,即今安龍一中的前身;民國二十六年(1937)在植桂軒興辦“安龍縣幼稚園”,這是安龍正規(guī)學前教育的開始。如今,這里依然是教育基地,安龍一中、安龍一小校址皆與試院毗鄰,朗朗書聲不絕于耳。
興義府試院是興學育人,培養(yǎng)人才的文化教育集聚之地!杜d義府志》記載,新試院落成后,“平時課書院士子,擢其尤秀出者,讀書其中”,張锳自己還“時過從,親為講論”。數年后,試院便人才輩出。“選拔而貢于朝、捷鄉(xiāng)闈而聯翩以去者,若孝廉景其全、胡爾昌、徐世德,副貢生繆振經、拔貢生曾永泰、景其澤、副選拔生周汝楨等若而人,皆試院中讀書佳士也”。更出現咸豐二年數人一同中舉的盛況:試院建成之初,知府張锳曾在植桂軒前的空地上親手種植了六棵桂花樹,但一直未開花。咸豐二年(1852、距興義府試院修竣已整整10年)秋天,六株桂花樹忽然一起綻放。不久,鄉(xiāng)試揭榜,興義府士子四人及張锳的弟甘萍、子張之洞六人同時登第,數與桂符。其中多人是試院建成后,“弦誦軒中者”,而張之洞更是其中佼佼者,不僅在試院內有其讀書的“香濤讀書屋”,還考出了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名的好成績。作為知府的張锳喜極而作《植桂軒記》,抒發(fā)他“愿郡士聯翩掇高地”“為棟梁材”的美好愿望。應該說這是張锳重建試院,重教育人,廣集人才的結果。
興義府試院是貴州西南部文脈的延續(xù)。興義府試院是貴州省唯一留存下來的科舉考試場所,從它的遷建、重建、改建的過程不難看出,它是貴州西南部文脈的延續(xù)。
首先,它是科舉考試場所建筑布局的延續(xù)?v觀我國科舉考試場所,如江南貢院、北京貢院等,其建筑布局嚴謹有序,興義府試院也不例外。興義府試院原建筑雖然損毀較多,但史料記載較為清楚,加上近期的遺址發(fā)掘證明,它參照舊制,嚴格按照官式建筑法典布局,是一組集祭祀、講學、考試、游覽、休閑娛樂等功能為一體的建筑群。即:試院坐南朝北,共建房舍計209間,分布于中、東、西三條軸線。中軸為核心區(qū)即考試區(qū),有轅門、旗桿、吹鼓亭、頭門、龍門、魁星閣、甬道、號舍、大堂、二堂等;東、西軸為祭祀和休閑區(qū),有懷清亭、天香閣、觀海樓、植桂軒、望杏樓、騁懷樓、戲臺等朝房、皇殿、他山樓、紅杏山房納旭亭等。三條軸線上的建筑功能分明,分布有序,錯落有致,將江南園林建筑與南方石木建筑有機結合于一體,這在清代大型集群建筑,特別是西南地區(qū)大型集群建筑方面具有不可多得的研究價值。
興義府試院是構筑藝術的延續(xù)。在現存建筑中,無論是木門窗還是石構建的雕刻,均造型獨特,栩栩如生。而且各組建筑檐柱均采用南方廣泛使用的適于防潮的石質高柱礎,甚至采用整石檐柱。而大堂采用的卷棚屋面,大堂、二堂、議事亭所采用的鵝頸椽,又是黔西南地區(qū)十分罕見的建筑形制。在單體建筑方面,試院中現存的植桂軒以及原有的懷清亭、意舟、紅杏山房等,均反映出文人的風雅思想。從現存議事亭四角攢尖形制,而且刻意建于人工水池之中,特建過水曲梁橋作為交通途徑,可見試院建筑在遵從建筑法典的基礎上,非常注重藝術效果。
興義府試院是封建教育體制的延續(xù)。中國的科舉制度,從隋朝起,興盛于唐,一直到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歷經一千余年,其教育制度是一種以科舉為目的的精英式教育。張锳生活在那個年代,是由科舉而走上仕途,他深知科舉的重要性,但又不想受此約束。他在《植桂軒記》中寫道“夫吾人讀書,豈僅為科名?科名者,事業(yè)之階梯耳”,這就是他既要遵循舊制、又想要培育人才的矛盾,也是他興建試院時總體布局嚴謹、而號舍寬大的原因。發(fā)掘資料顯示,每間號舍進深8.3米、面闊3.8米,中間沒有隔斷,非常像我們今天的教室,可以容納幾十名學生。由此推斷,號舍只在兩年一次的考試時才被臨時隔開做考棚,而平常就是“課書院士子,擢其尤秀者,讀書其中”,也是府學所在地。由此說明,興義府試院既傳承了封建科舉考試的制度,又在其基礎上將當地教育推向新的歷程。
興義府試院是教育理念的延續(xù)。教育,《說文解字》解釋為“教,上所施下所效”;“育,養(yǎng)子使作善也”,教育就是教誨培育的意思。在《興義府志》中,知府張锳及其他人的文章里用較大篇幅介紹了試院的歷史、新試院的布局以及經費的使用情況、人才培養(yǎng)等,不厭其詳,書中還附有“試院圖”,使今人可一觀其貌。這在其他志書中是不多見的,充分顯示了張锳對地方教育的重視及其對所取得成果的欣慰,更是他對教育興則國興、教育強則國強的詮釋。
興義府試院是張之洞教育思想的啟蒙之地。張之洞出生在貴陽的六洞橋,四歲隨父到安龍讀書,天資聰穎。由于受父親張锳勵學思想的影響,勤奮好學,博聞強識,文才出眾,十一歲,即為貴州全省學童之冠,在安龍留下《半山亭記》《十八先生祠堂記》等優(yōu)秀篇章,時人稱“神童”。十三歲時回原籍參加科舉考試,同治二年(1836)參加會試舉一甲第三名(俗稱探花),曾任翰林院編修、湖北學政、四川學政、山西巡撫、兩廣總督、湖廣總督等職,1906年升任軍機大臣。他在興義府學習期間,深受其父張锳興學育人思想的熏陶,因此他在做地方官時對教育非常重視,親自辦了不少新式學校。1898年他發(fā)表主要著作《勸學篇》,提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思想,成為清末中國辦教育的指導思想。他主持制定的《奏定學堂章程》(亦稱癸卯學制),標志著中國近代學制的建立。張之洞離開貴州后雖然沒有回過貴州,但視安龍為第二故鄉(xiāng)。光緒二十八年(1902),張之洞任湖廣總督時,委托在其幕府工作的安龍人宋紹錫寫信回安龍,表示愿意在安龍辦中學1所,高等小學1所,為了解決辦學的師資問題,他還建議興義府派10名學生到武漢學習完全師范7年,畢業(yè)后回鄉(xiāng)任教。10名學生的學費每年約需銀100兩,由張之洞支付。安龍最后送了9人至兩湖高等師范學堂學習,學成之后多數人都回鄉(xiāng)任教,他們吸收了外地的先進思想和科學技術,回鄉(xiāng)后對安龍的教育發(fā)展起了一定促進作用。張之洞還提議將興義府城的書院改為中學堂,附設高等小學堂,捐銀1000兩作為修繕學堂和購買課桌椅等費用。又捐銀3000兩派人到日本購買中小學圖書儀器,用人背馬馱的辦法運到興義府,捐贈給安龍中小學等。作為晚晴洋務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張之洞,他提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是對洋務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綱領的一個總結和概括;他提出廢除科舉、興辦學堂,倡導“學術造人才,人才維國勢”的教育目的論,無疑是其父張锳興學育人教育理念的延續(xù)。從這個意義上說,興義府試院不僅是張之洞幼年時期的學習之地,更是他教育思想的啟蒙之地。
來源:黔西南日報 作者:文/圖 易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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