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交警處罰新方式 發(fā)朋友圈集10個贊代替處罰
近日以來,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開展了強力整治行動,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任性”的電動車、摩托車違法仍然屢禁不止。駕駛員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成本低,大家抱有無所謂的心態(tài)。針對這一現(xiàn)象,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將“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執(zhí)法理念完美詮釋。
2018年12月10日,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三中隊在體育中心查獲電動車、摩托車輕微違法行為時,不對違法駕駛?cè)瞬扇×P款處罰。而是要求當事人在朋友圈發(fā)信息“集贊”,自己曝光自己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并集滿10個贊,交警便對其實施警示教育的處罰決定。讓駕駛?cè)藶槲拿骷,是為了告誡更多人遠離交通陋習和違法,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通過這樣的形式,不僅可以起到教育身邊親人朋友的作用,更進一步放大了執(zhí)法效果。利用微信朋友圈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可以很好的以點帶面,讓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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