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清水河成功調解一起涉興清路征地補償款糾紛
亮點黔西南訊 9月17日,興義市清水河鎮(zhèn)成功調解一起涉及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征地補償款糾紛,為工程建設營造和諧環(huán)境奠定了基礎,也和睦了鄰里關系。
今年3月,清水河鎮(zhèn)聯(lián)豐村一組村民姜某位于小水井(小地名,在興清路正線上)的土地被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征用,但領取土地補償款時,同村五組村民汪某認為此土地是他家的,土地補償款應該他領取,而不能發(fā)給姜家。一時間,雙方各執(zhí)一詞,劍拔弩張,并揚言如果政府解決不好就要到現(xiàn)場堵工、要到上級上訪。清水河鎮(zhèn)黨委政府獲悉這個情況后,及時組織征地調協(xié)服務組、綜治辦、聯(lián)豐村“兩委”等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土地權屬調查,并先后四次組織雙方到現(xiàn)場調解,但因雙方意見分歧過大,均沒有達成協(xié)議。
近日,為不使矛盾進一步激化,也不能因小事沒有化解完結而導致當事人到上級上訪或拖成大事,清水河鎮(zhèn)黨委政府責成政法委負責人牽頭,組織政法委、綜治辦、征地協(xié)調服務組等相關單位及人員,通過明確人員做通當事人思想工作的包保方式,深入了解雙方當事人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針對前幾次調解時體現(xiàn)出來的雙方當事人中老人思想均比較固執(zhí),均有小孩在外工作的情況,這次做工作主要從在外工作的子女入手,再轉由在外工作的子女做老人的工作)。一方面告知雙方調查的情況是:該土地雙方均拿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是集體分配給自己管理的,在過去的十多年里,兩家有過交替耕種管理的情況。另一方面是讓雙方明白,遠親不如近鄰,遠水解不了近火,鄰里關系和諧對日常生活的重要等。并于9月17日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是雙方有爭議的396平方米的土地補償款15800元,由汪某家領取9000元,姜家領取6800元;二是雙方不因此事再生事端,誰生事誰負責。
至此,一起涉及興義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征地補償款糾紛,在清水河政法委、綜治辦、征地協(xié)調服務組等單位及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終于得以化解。 (陳華云 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