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水務:進一步推進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工作
亮點黔西南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州、縣干部約談有關精神,興仁縣水務局近日召開黨組會議,制定《興仁縣水務局推進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實施方案》。
會上,興仁縣水務局黨組副書記陳卓毅組織學習<關于印發(fā)《興仁縣深入落實“兩個責任”推進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實施細則》的通知>縣辦通〔2016〕(縣辦通〔2016〕58號)、<關于印發(fā)《興仁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推進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實施方案》的通知>(縣紀辦〔2016〕7)文件。
方案包括:一是約談主體:興仁縣水務局黨組。二是約談類型:(1)預防提醒;(2)詢問示警;(3)糾錯誡勉;(4)問責處分。三是約談對象:(1)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點較高崗位的黨員干部或其他需要預防提醒約談的黨員干部;(2)有反映問題線索,視核實情況仍需對本人進行詢問核實的黨員干部;(3)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的黨員干部,(4)因履職不到位或存在違紀問題需給予問責處理、紀律處分的黨員干部等。四是約談步驟:(1)明確組織實施單位;(2)提出約談對象;(3)確定主談人;(4)規(guī)范約談流程。
目前,興仁縣水務局已約談兩名民主測評倒末的干部。為確保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興仁縣水務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個人(集中)約談,并上報興仁縣第三紀工委備案。把預防提醒、解決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從實抓好干部約談常態(tài)化工作,確保黨建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兩手抓、雙促進。
(畢仁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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