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男子為籌毒資多次搶劫 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亮點黔西南訊 為加強對嚴重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打擊力度,近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奪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田某批準逮捕。
經查,2016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田某為了籌集吸食毒品的毒資,以獨自一人行走的女性為作案目標,采取趁其不備的方式,將被害人翁某、岑某、王某攜帶的包搶走。取出被害人的錢財后,將其他物品丟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將多次搶奪規(guī)定為犯罪以來,該院首次以多次搶奪構成搶奪罪,對涉嫌多次搶奪的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陳玉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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