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匡奇智) 普安縣江西坡鎮(zhèn)白水村馬腳寺組的吳某、江西坡村蒿枝坪組的盧某因涉嫌盜伐、濫伐林木罪,于7月13日被普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9日被依法逮捕。鄧家灣組的唐某因身患風濕性心臟病在州醫(yī)院住院治療,7月21日被取保候審。
經依法偵查查明:吳某為達到侵占他人山林的目的,不擇手段,偽造土地承包證據,將同村下巴山組付某于1996年2月20日,向江西坡鎮(zhèn)白水村承包荒山種植的林木,以及付某轉讓給同村上巴山組余某的林木據為己有,于2009年9月出售給唐某、盧某砍伐,獲利5010元。
2009年8月26日,吳某由廣東打工回到家后,于9月1日到江西坡趕集,中午時分,其到一餐館吃午餐時遇到唐某時,便問唐某還做木材生意沒有?如果做的話,他有一林火燒樹要賣,唐某回答過幾天就去看。于是,唐某便邀約盧某合伙,并于同年9月9日和12日,兩次到吳某家買樹,經實地查看后,最終以5010元的價格成交并簽訂合同。其二人在尚未申請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2日至26日,將三道巖一帶兩片火燒杉樹用油鋸全部鋸倒,并鋸成不同規(guī)格的木材加工出售,共獲利7790余元。案發(fā)后,經工程師鑒定,被砍伐林木面積共13畝多,立木蓄積63立方米多,造成付某、余某直接經濟損失18995元。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