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到溫洲手機城買了部手機疑被用過
2011年9月14日,興義一市民在盤江路溫洲手機城(人民會場對面)買了一部諾基亞C1-03手機,回家后發(fā)現(xiàn)該手機內還保存有移動公司發(fā)給一個手機號為13885956749的話費信息,很明顯這手機在我買之前就有人用過,第二天找商家要求換機,但該商家還沒等這位市民把話說完,就態(tài)度惡劣的拒絕了,還自認為有理的大吵大鬧,這種以舊當新銷售的行為明顯的是對消費者的欺詐,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此向各級主管部門反映,要求調查核實,嚴格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理。
(PYM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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