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刮壞房屋 冊亨民警和諧化解
雙方和平解決。
被刮壞的房屋。
亮點黔西南訊 1月13日,雙方當事人為其貨車過街刮壞房屋引發(fā)的民事糾紛,爭吵不休,事發(fā)后,經冊亨縣公安局弼佑派出所民警經過1個多小時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岑某(車主)和覃某(房東)的思想、法律宣傳教育工作,最終由貨車車主岑某為其駕車過街道刮壞了覃某房屋的損壞款賠償1600.00元。
據(jù)悉,2016年1月13日14時左右,駕駛員岑某駕駛一輛貨車車牌為貴E02810經過該縣的弼佑鄉(xiāng)街上覃某(布依族)家門口公路時,不慎刮壞了覃某家的房屋二樓墻壁表層(寬度20公分,長度1.5米,深度0.5公分)。事發(fā)后,民警接警后,立即驅車趕到現(xiàn)場,對現(xiàn)場進行了拍照取證,并及時安排岑某將貨車開到安全位置停放,避免造成更嚴重的交通堵塞。民警將雙方當事人請到弼佑派出所進行調解。
經過民警1個多小時的思想、法律教育工作,工作中雙方當事人要以布依族人團結友善、相互理解為榮,敢于解決困難,發(fā)揚布依族祖先優(yōu)良傳統(tǒng)美德。剛開始岑某承認自己的過失,但是認為覃某要求賠償2000元的費用太高。民警和雙方當事人用本土布依族語言
有說有笑拉家長,了解彼此之間困難之處,使調解過程循序漸進、由爭吵到平息……最后,岑某愿意賠償覃某損失1600.00元,
岑某和覃某能夠化干戈為玉帛,充分表現(xiàn)出布依族人民大團結的愿望,也體現(xiàn)了布依族人民在矛盾能夠中、相互理解、共同進步的和諧家園。(潘虎 覃顯州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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