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縣棲鳳派出所:“三微”服務惠民好
棲鳳派出所警務人員開展送證上門服務
為推行以“微治理、微警務、微服務”為重點的新時代黔西南“楓橋經(jīng)驗”,深刻感知百姓的安危冷暖,安龍縣公安局棲鳳派出所不斷強化警務人員為民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效能、完善工作制度、拓寬服務形式,使得社會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強了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實施“微治理”,多元調解“小矛盾”
為強化農(nóng)村社會治安防范體系建設,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及服務群眾工作水平,確保“村村有警、月月見警、事事落地”,實現(xiàn)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的行動目標,棲鳳派出所進一步推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在棲鳳派出所轄區(qū)的綜治中心、新市民居住區(qū)警務室都設置了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室,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調解的工作人員、志愿者常駐負責調解工作。
“我們組建了由包村民警帶隊的義務巡邏隊、護村(寨)隊等群防群治力量,開展巡邏守護、鄰里守望等工作,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qū)治安穩(wěn)定。”棲鳳派出所教導員湯勇說道。
今年7月,家住棲鳳街道辦事處的朱某家養(yǎng)的狗將鄰居羅某家的雞咬死,羅某見狀便拿起棍棒將朱某家的狗打傷,朱某看到后,雙方就此發(fā)生爭吵,羅某隨即撥打棲鳳派出所“公安+村居+司法”警民聯(lián)系卡上的電話。
警務助理、村干部先行趕往事發(fā)地對矛盾雙方當事人進行勸說,隨后民警趕到現(xiàn)場調解,達成和解并簽訂《現(xiàn)場調解協(xié)議書》。為防止糾紛反彈,棲鳳派出所不定時進行“跟蹤回訪”,確保實現(xiàn)“發(fā)現(xiàn)一起、登記一起、調處一起、回訪一起、銷號一起”。
“因為調解員來自基層,了解當?shù)仫L俗民情,與當?shù)匕傩贞P系密切,不僅提高了我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效果,還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激化,筑牢轄區(qū)和諧的第一道防線。”湯勇說。
棲鳳派出所開展“七普”工作
巧用“微警務”,打造群防群控共同體
“自微警務群建立以來,我們所平均每天開展微警務互動交流消息就高達200余條。”湯勇介紹。
為切實加強43個“公安+”三方五共微信群中3944名群成員以及89個警務工作群中6080名群成員的管理,棲鳳派出所警務人員采取不間斷瀏覽巡查的方式,確保第一時間回復和引導群內(nèi)群眾。
今年9月,棲鳳派出所就通過“微警務群”及時制止一起謠言的傳播。
當日,警務人員在“棲鳳公安+人工湖地攤管理群”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群成員在群內(nèi)轉發(fā)一條求助消息稱:“本人何某在新農(nóng)貿(mào)做龍蝦,今天上午5歲兒子被拐走,看到后請轉轉吧,轉發(fā)一次本人發(fā)紅包200元……”
信息發(fā)布后,引起該群內(nèi)196名群成員的廣泛關注,警務人員立即用手機撥打該號碼,號碼歸屬地顯示為湖北省,且該號碼被多人標記為“詐騙電話”。
經(jīng)多渠道核實,該消息屬“舊謠新傳”,源消息來源于“湖北5歲小孩在幼兒園被拐”,已被警方核實并辟謠。
為避免該信息被大量轉發(fā),使人民群眾的財產(chǎn)受到損失,警務人員立即將已辟謠的新聞鏈接發(fā)送在群內(nèi),并發(fā)送“重要提示”和“法律法規(guī)”,積極引導群眾樹立防騙意識。
“建立微信警務群進一步拓展警民互動‘新渠道’,極大促進了警民間的聯(lián)系,讓群眾能夠時時見警,提高安全感的同時也增強了服務滿意度。”湯勇說。
開展“微服務”,宣傳、服務兩不誤
當前正值農(nóng)忙時節(jié),為了方便年齡偏大、行動不便、無人照顧的老弱病殘群體,棲鳳派出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扎實開展“送證上門”服務,實現(xiàn)讓群眾少跑路的服務宗旨。
棲鳳派出所根據(jù)群眾辦理戶籍業(yè)務信息登記的情況,把位置偏遠、行動不便的人員篩查出來,通過“送證上門”的方式深入轄區(qū)偏遠鄉(xiāng)村、田間地頭,將相關證件親手交到群眾手中。
“警察同志,真是太感謝你們了,這里這么遠,你們還專程跑一趟把身份證送來給我。”劉奶奶從民警手中接過嶄新的身份證,笑得合不攏嘴。
在開展“送證上門”服務的同時,棲鳳派出所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為契機,采取“入戶走訪、LED屏滾動播放、懸掛布標、微警務群提示”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七普”宣傳工作。
“在逐戶逐人走訪核查的過程中,我們會向群眾講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積極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棲鳳派出所民警褚麗敏說。
“群眾利益無小事”,不僅要做好宣傳,也要做好服務,只有全力營造出“人人知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氛圍,才能全心全意為群眾解決難題、辦實事。
(岑南希)
責編:靳靈儀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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