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房東騙取租金13萬 一審領刑六年并罰1萬
冒充房東騙取租金13萬 一審領刑六年并罰1萬
亮點黔西南訊 承租門面本來租期即將屆滿,卻對有意轉租人謊稱還有三年零四個月,請人“演戲”冒充房東,騙取租金135400元。近日,經安龍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某詐騙一案,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07年9月,家住浙江省臨海市杜橋鎮(zhèn)某村的董某到安龍縣城內欲租賃門面經營服裝生意,后經人介紹認識在安龍縣順城街13號租房經營“東方紅”服裝生意的陳某,二人便商量轉讓“東方紅”服裝店的相關事宜,陳某因“東方紅”服裝店只剩一年時間到達租賃期限,但陳對董某謊稱還有三年零四個月的租賃期限,經雙方協(xié)商,最后董某同意按每年36800元的租金一次性付給陳某三年零四個月的房租,租房時間從2008年3月25日到2011年7月30日止,同時支付35000元的門面轉租費,合計158180元。雙方談妥后,董某要求與房東見面再付款,為使董某相信,于是,陳某找了一名男子冒充房東與董某見面,見面后,董某如數(shù)將158180元現(xiàn)金交給了陳某,陳還冒充房東毆某寫了一份收到房租100400元的收據給董某,隨后陳某離開安龍。2008年4月6日,董某的“流行前線”正式開業(yè),2009年7月初,當房東歐某找到董某索要房租,董某方知被騙。
(杜龍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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