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破獲一起特大非法出售瀕危保護動物案件
中新網惠州3月27日電 (楊燕玲 陸佳君 宋秀杰)記者3月27日從廣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qū)分局獲悉,近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qū)分局根據“凈網2020”專項行動部署,以智慧新警務為依托,多警種合成作戰(zhàn),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瀕危保護動物案件,抓獲嫌疑人2人,繳獲國家二級保護類鸚鵡291只。
3月2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qū)分局接到線索,在惠城區(qū)汝湖鎮(zhèn)有人通過網絡非法買賣鸚鵡。獲悉情況后,偵辦民警循線偵查,迅速掌握了嫌疑人陳某瓊和林某鋒通過網絡以牟利為目的在網上買賣鸚鵡的犯罪事實。
3月4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qū)分局多警聯(lián)動、通力協(xié)作,分別在惠城區(qū)河南岸某小區(qū)、汝湖鎮(zhèn)蝦村某出租屋內抓獲嫌疑人陳某瓊(女,44歲,廣東惠州人)和林某鋒(男,34歲,廣東揭陽人),繳獲國家二級保護類鸚鵡291只。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瓊、林某鋒對其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依法予以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普通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于疫情期間頂風作案,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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