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森警連破兩起非法捕獵、收購野生動物案
近期,廣西森林公安局在梧州市、河池市連破兩起涉及野生動物案件。相關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置中。
梧州:男子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 被刑事強制措施
3月7日凌晨1點左右,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有人長期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調查,于當日凌晨兩點左右成功在某棟私宅內查獲大量野生動物浸泡的“藥酒”,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莫某。
現場共查獲野生動物泡酒39瓶,其中疑似猴子(死體)3只,疑似蛤蚧(死體)34只,疑似鷹類動物(死體)17只,疑似蛇類(死體)26條,疑似豹貓(死體)5只,疑似蛙類(死體)80只,疑似海馬(死體)75只。
經查,犯罪嫌疑人莫某為自由職業(yè)人員,長期以來沉迷于收購各種野生動物用來浸泡“藥酒”。當森林公安民警入戶搜查時,他便藏匿在四樓天棚隱蔽處,并將非法飼養(yǎng)的一只猴子放生以逃避追責。
3月9日傍晚,放生的猴子回到犯罪嫌疑人莫某的飼養(yǎng)地附近覓食,接到消息的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在專業(yè)人員協助下,成功捕捉猴子。經初步鑒定,該猴子為獼猴,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目前,獼猴已移交給梧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進行進一步救助。犯罪嫌疑人莫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森林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池:森警查獲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3月11日上午,河池市巴馬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鳳凰鄉(xiāng)德納村京干屯有人非法獵捕猴子,請求森林公安出警處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現場,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并在其家中查獲一批野生動物,包括疑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猴類1只、鷹類1只、鳥類6只,獵捕工具獵夾10個。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如實供述了其于2018年6月期間,在自家耕地勞作時發(fā)現附近山上鳥類叫聲很動聽,為好奇把玩,便上街購買尼龍網進行獵捕,共捕到鳥類6只,其中畫眉鳥5只,斑鳩1只。又因家里養(yǎng)的雞被老鷹獵食、莊稼被猴子破壞,遂在自家玉米地、雞籠旁布放獵獸夾,于2019年8月至9月,分別捕獲猴子和老鷹各1只,并將上述野生動物養(yǎng)在家中。
犯罪嫌疑人羅某明知非法獵捕、飼養(yǎng)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但自認為不是為了出售或食用,從而抱持僥幸心理,被捕后痛悔不已。目前,查獲的野生動物已送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陸生野生動物救護研究與疫病監(jiān)測中心進行鑒定、救助。犯罪嫌疑人羅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總臺央視記者 傅琦恩 沈慶 黎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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