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得2800元東躲西藏22年 自首獲取保候審
亮點黔西南訊 22年前伙同他人拐賣兒童,從中牟取暴利;22年后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獲得取保候審。11月18日,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網(wǎng)上在逃人員付某主動到貞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
為深入貫徹貴州省公安廳清網(wǎng)行動“11.12”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貞豐縣公安局副局長章富林率領刑偵大隊民警多次深入到在逃人員付某家中進行走訪,細心解釋公、檢、法、司聯(lián)合下發(fā)的通告內(nèi)容,宣傳法律知識,做家屬和親友的思想工作,真情感化在逃人員家屬,規(guī)勸在逃人員放棄繼續(xù)東躲西藏的念頭,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11月18日16時30分,潛逃22年之久的拐賣婦女兒童網(wǎng)上在逃人員付某主動到貞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投案自首,并如實交待了1989年3月28日伙同他人將貞豐一小孩拐賣到河南省封丘縣得幣2800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已辦理取保候審。
(張榮成 姚 雷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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