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抽支煙 換來拘留一天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興義市公安局對在興義市一加油站抽煙的張某和岑某處于行政拘留一日的處罰。
9月20日,張某、岑某二人在興義市一加油站內給摩托車加油的過程中,由于煙癮發(fā)作,遂摸出香煙,在加油站內抽煙,被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報告有關部門,由于兩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各被處一日的拘留處罰。
在拘留所內,兩人非常后悔,對自己在加油站抽支煙換來一天拘留后悔不已。
加油站是易燃易爆的地方,是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在此處是嚴禁吸煙的,如果因吸煙引發(fā)火災,那后果不堪設想。張某、岑某兩人的行為應引起人們警示。(唐盛輝 陳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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