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一男子非法制造、買賣槍支被提起公訴
亮點黔西南訊 2014年至2015年期間,黔西南州望謨一男子甘某某在家中非法制造火藥槍7支后分別以400元至66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5支給黃某某、韋某某等人。經貴州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甘某某賣出的5支槍及其家中查獲的2支槍均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
望謨縣檢察院認為,甘某某以及購買槍支的黃某某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故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胡小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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