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90后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惡,稱霸一方,以“耍朋友”請喝酒為名,采用酒精麻醉方式,將多名在校女中學(xué)生騙出校舍施暴。4月25日,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安龍縣一審開庭審理了這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
檢察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李昌朋、徐亮、小可(化名)、胡忠亮、王廷海、魯文波、彭英桃等7人均出生在上世紀90年代,他們中最大的21歲,最小的才17歲。他們糾集在一起,從2008年8月開始在安龍縣普坪鎮(zhèn)街上經(jīng)常打架鬧事,逐漸形成了以李昌朋為頭目,魯文波、徐亮、小可、王廷海為骨干成員,胡忠亮、彭英桃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先后采用威脅、恐嚇、滋擾、擺平事端等手段在安龍縣普坪鎮(zhèn)、戈塘鎮(zhèn)等地尋釁滋事、聚眾斗歐、強奸等違法犯罪多達12次,尤其以強奸作案尤為突出,在學(xué)校周邊和當?shù)卦斐闪藰O為惡劣的影響,嚴重地影響了當?shù)氐慕虒W(xué)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
2010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李昌朋以“耍朋友”為名,哄騙在校中學(xué)生小林(化名)喝酒,年幼無知的小林就離開校舍,同李昌朋、徐亮、魯文波、王廷海等人來到安龍普坪鎮(zhèn)王廷海的修理鋪,幾人輪番對小林勸酒,不一會兒小林就不省人事,酒醉后的小林先后被李昌朋、王廷海強奸。
公訴機關(guān)認為,以李昌朋為首的7名被告,以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惡習(xí)為紐帶,結(jié)成反社會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多次采用暴力、脅迫、酒精麻醉等方式強奸幼女、婦女,應(yīng)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圖為庭審現(xiàn)場。 余思賢 漆啟玉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