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法運營“摩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興義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王云友等車主:
因你們在興義市區(qū)范圍內,非法從事旅客運輸營運活動,涉案的“摩的”已被我所暫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貴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和《貴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特許經營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根據你們的違法事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據《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公告?zhèn)鬟_行政處罰決定書,望你們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內到我所接受處理,否則,視為送達。行政處罰決議生效后,逾期不履行者,我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特此通告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興義市交通運輸局
附:176輛非法營運車輛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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