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開審暴動越獄案 兩名民警因失職被起訴
界首開審“5·23”暴動越獄案
因失職致在押人員脫逃的兩名民警也已被提起公訴
市場報訊(張文華 季守方) 8月11日,界首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界首市看守所在押犯“5、23”暴動越獄案。
檢察機關指控,郭文武、劉家軍(曾用名劉凱)、郭兵韋共同使用暴力手段,越獄逃跑,系積極參加者,應以暴動越獄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紀峰明知郭文武、劉家軍、郭兵韋三人是在押人員而提供財物幫助其逃逸,應以窩贓罪追究刑事責任。
2009年春節(jié)期間,界首市看守所在押犯王漢玉、郭文武、劉家軍、郭兵韋經(jīng)多次密謀,于5月23日凌晨假借在號房內(nèi)滋事,趁看守民警打開號房調(diào)號之機脫逃。曾參與在界首搶劫金店的主犯王漢玉在沖出監(jiān)區(qū)翻越看守所大門時,被門上的護釘刺穿右股動脈,失血性休克死亡。郭文武、劉家軍、郭兵韋在逃亡5天后,在河南省鹿邑縣城關被警方成功抓獲。7月23日,界首市檢察院以被告人郭文武犯暴動越獄罪,被告人劉家軍犯盜竊罪、暴動越獄罪,被告人郭兵韋犯暴動越獄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張紀峰犯窩贓罪向界首市法院提起公訴。此前,被告人郭文武、郭兵韋因犯搶劫罪已被界首市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8年。庭審中,四被告人是否構成暴動越獄罪,成為抗辯雙方辯論的焦點,法庭審理持續(xù)了3個多小時,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據(jù)悉,因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的兩名公安民警也已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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